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农〔2021〕30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福建省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水灾害防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水工程建设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反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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