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2-2017-00003
- 备注/文号: 闽财文资〔2017〕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4-01
- 有效性: 有效
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党委宣传部(文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办公室、财政金融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近几年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对原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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