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6-2016-00025
  • 备注/文号: 闽财购函〔2016〕19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8-16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查询机制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8-19 00:00

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

查询机制的通知

 

省直各预算主管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建立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查询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查询工作

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原则。做好政府采购中

标成交结果查询工作,有利于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采购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政府采购信息对供应商生产、经营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

二、   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查询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建立集中统一的发布渠道和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确保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透明发布和公众的实时准确查询。

(二)公开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应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

购信息公告模板的通知》(闽财购201635号)中的模板格式进行发布。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三)公开渠道。

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应当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开,省财政厅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建立“中标成交结果”发布专区,用于集中发布省内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信息。

通过地市财政部门分网发布的中标成交结果,应当通过数据接口同时推送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查询方式。

社会公众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标成交结果”专区集中查询省内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信息。

省财政厅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供智能分类检索查询功能,支持按照地域、期限、商品类别等条件查询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并通过文字、数字、图形等形式直观显示查询结果。

(五)时间安排。

政府采购中标成结果查询功能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成后正式开通。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落实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媒体的升级改造,完成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采集、分析中标成交结果数据,完善查询、统计功能,为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和进行监督创造便利条件。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对未按规定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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