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财建议〔2018〕40号
|
|
答复类别: B 类
|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7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省教育厅:
《关于提高我省高等医学院生均拨款的建议》(第117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改革,优化服务,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提升能力,激发高校活力,2017年,省财政厅会同贵厅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闽财教〔2017〕26号),根据目前拨款制度,省属公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包括生均拨款、项目拨款和绩效拨款。在生均拨款方面,省属高校实施生均定额加学科系数的综合拨款方式,2018年,本科生均定额拨款为7000元,2019年提高到7500元,2020年提高到8000元;硕士研究生生均定额拨款为1.2-1.3万元,博士研究生1.8-2.0万元。考虑医学人才培养特别是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成本较高,医学类(非临床)生均定额拨款系数为1.6,临床类为2;医学类生硕士研究生1.3万元,博士研究生2万元,医学类和临床类在学科系数和拨款标准中最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154号),2018年开始,临床医学类本科生均定额拨款系数从2提高到2.2,医学类研究生提高2000元。因此,2018年,本科医学类(非临床)生均定额提高到1.12万元,临床类1.54万元,到2020年将相应提高到1.28万元和1.76万元;2018-2020年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提高到1.5万元,博士研究生提高到2.2万元。
上述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是针对年初预算安排高校的正常办学经费,未包括项目拨款和绩效拨款,加上后两者,2017年福建医科大学年度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生均拨款水平已达2.36万元,福建省中医药大学达2.49万元。
下一阶段,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省财政厅将会同贵厅根据中央和我省的精神,研究加大高校年初预算生均拨款投入,减少预算执行中追加项目支出,赋予高校更大办学自主权。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医学类非临床专业系数,适时研究调整研究生拨款标准。
感谢贵厅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强
联 系 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87097611
2018年3月28日
|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
抄送:
|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