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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建议〔2018〕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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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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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5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省文化厅:
《关于扶持建瓯博物馆新馆建设的建议》(第1358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省级文物维修保护和文物征集专项经费每年安排2000万元。支持文物征集、兼顾博物馆安防建设、新馆开放和社会效益等项目;对革命文物、受灾文物、扶贫重点县文物的保护维修予以重点支持;重点支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项目,主要是方案已经批准的项目和抢救性保护项目,兼顾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险情突出、急需抢救保护的项目;对前期工作完备且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的项目,优先考虑,同时也适当兼顾地区间的平衡。建瓯市有关部门可按要求积极申报省级项目。
二、根据现行的部门预算管理体制,中央、省级预算内基建专项资金由省发改委负责安排。建瓯市有关部门可将建瓯博物馆新馆建设基建项目情况直接报请省发改委研究支持。
领导署名:陈强
联 系 人:何代斌
联系电话:0591--87097783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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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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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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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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