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乡村产业振兴人才队伍,推动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今年省财政加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支持力度,计划培训“头雁”800名,比上年增长45.5%。
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通过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打造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培育经费每人不超过2.5万元,由财政和带头人个人共同承担,其中财政补助金额最高2万元。
自2022年政策实施以来,省财政累计支持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2173名,有效发挥了“头雁”联农带农、兴农富农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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