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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沙德尔”等台风给我省造成的洪涝灾害,省财政在前期已预拨救灾资金基础上,于9月4日再次下达500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于支持灾情较重的宁德、莆田、泉州、漳州等地抗灾救灾。
中央财政也通过预算内投资资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等,支持我省做好灾后应急恢复工作,包括受损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恢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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