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我省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多项指标获评优秀,入选中央财政奖励范围。这是我省连续7年在该项绩效评价中表现突出,连续2年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多年来,我省围绕“多元筹资、精准分配、绩效闭环、全程监管”,强化资金和项目全过程管理,推动财政资金精准高效使用,高质量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发挥补助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统筹引导专项债券、社会资本、金融资金、市县配套资金等资源,投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是综合运用自评、复评、重点抽查等方式,以评促管、以评促效,将基础补助及成效奖励相结合,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调动各地推动项目的积极性。
三是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常态化监管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各地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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