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处置出发,省财政强化资金保障,常态化支持法院先行调解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先行调解是指案件受理后,对适宜调解的民事案件在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前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的程序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资金重点用于专业调解力量选聘、调解阵地建设、台账管理、全流程跟踪服务等工作,为法院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闭环调解管理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先行调解成功率超20%,较上年同期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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