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财政立足海洋经济发展目标,强化政策资金保障,从科创平台建设、技术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三方面发力,持续赋能智慧海洋建设,培育壮大海洋新质生产力。
夯实海洋科创平台载体
省级财政拨付50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厦门鹭江(海洋)创新实验室建设运营。出台配套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牵头参与各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海洋领域中试创新服务平台布局,根据平台建设、运行及服务成效给予分档支持。目前,已完成首批3家概念验证中心、16家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认定。
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落地
“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统筹3.5亿元,支持海洋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与示范应用,覆盖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材料等领域,累计实施项目超300项。以水产种业为例,重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原良种场升级、种业创新工程等六大重点方向,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目前,我省海水种业规模稳居全国第一。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探索实施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或者“赋权+转让+约定受益”模式,推动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在全国率先通过“小切口”立法,出台《福建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通过落实成果单列管理、转化尽职免责等政策,营造宽松包容的创新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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