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将彩票公益金中央分成部分返还地方,用于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
针对近期我省修订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解读从支持范围、项目要求、项目申报、注意事项等方面,帮助各地把握政策、做好储备、高效申报。
一、支持范围
集中支持全省67个革命老区县(市、区),重点支持龙岩、三明、南平、漳州等原中央苏区县(市、区)。一般项目支持解决基层具体公益需求,具有普惠性、补短板特点。
重点项目聚焦受益人群广、社会效益好、能主动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的项目,示范性特点鲜明。
二、项目要求
公益性要求。属公共体育、公共文化、生态环保等领域,能弥补民生短板,群众获得感明显。杜绝与“三公”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楼堂馆所建设等相关的项目。
可行性要求。符合全民健身、乡村振兴、革命老区县(市、区)振兴政策,纳入本区县规划,获得立项审批;用地、用海、用林等要素保障文件;完成可研批复、社稳评估等。
三、项目申报
一般项目实行普惠保障
根据各地因素(如面积、项目入库情况)和工作绩效(如支出进度、评价结果)进行分配。每年10月底或11月初发通知,11月底申报结束。
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基本情况简介、公益性和可行性、建设内容与投资估算。
重点项目实行竞争性评审
由各地择优谋划公益性强、契合政策导向的优质项目同台比拼,择优给予支持。每年3月发通知,6月底申报结束,10月底或11月初实施评审。
提交的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位置地图、建设总体布局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实施进度安排、效益分析等。
四、注意事项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都强调公益性和可行性。 项目年度资金支出进度未达标(60%)直接影响申报资格 。
一般项目
原则一年内一个乡镇最多补助一个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单项补助50万元~400万元。申报数量控制在本辖区乡镇总数的三分之二以内。县级建立项目储备库。
注意: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将取消次年度全部项目申报资格。
重点项目
选择开放程度高、群众使用方便的项目。投资额不超过6000万元,单项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地市建立项目储备库。避免其他专项资金重复支持。
注意:资金支出进度不达标的,县(市、区)三年内暂停重点项目申报资格,辖区内县直主管部门、开发区、乡镇(街道)次年度暂停一般项目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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