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府账本凸显民生“七有”保障
来源:预算处、国库处 时间:2026-08-06 17:39

  根据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5年省级决算报告,我省财政民生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民生支出47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9%,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各项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聚焦“幼有所育”

  逐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省级财政下达补助资金3.48亿元,支持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学前一年公办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并对民办园给予相应减免。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照每孩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聚焦“学有所教”

  全省教育支出13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5%。支持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落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提标政策,拨付学生资助资金20.3亿元,惠及学生105万人次。

  聚焦“劳有所得”

  出台扩大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延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省级财政下达9.75亿元,支持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下达“三支一扶”计划补助经费1.49亿元。

  聚焦“病有所医”

  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省级财政下达17.38亿元,支持省属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扩容等。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670元提高到700元,下达补助资金116.65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基本医保待遇、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聚焦“老有所养”

  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财政下达3.43亿元,支持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长者食堂奖补、发放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等。支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下达补助资金94.3亿元。

  聚焦“住有所居”

  持续改造提升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省级财政下达15.15亿元,支持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引导各地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统筹23.24亿元,重点支持建设城市地下管网,推动福道、无障碍设施等建设。

  聚焦“弱有所扶”

  突出困难群体兜底,省级财政下达37.43亿元,支持各地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支出。省定低保最低标准从5450元提高到5800元,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康复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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