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获评优秀!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9200万元
来源:农业农村处 时间:2026-04-29 16:41

  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委发布2025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结果,我省获评A(优秀)等次,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9200万元。

  近年来,我省始终将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资金筹措、产业扶持、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四个方面持续用力,强保障、守底线、建机制、提质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积极成效,为全省过渡期工作圆满收官、常态化帮扶工作平稳起步提供了坚实财政支撑。

  一是强化投入保障。在确保原有衔接资金投入基础上,创新筹资机制,每年按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从省、市、县(区)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十四五”期间共筹集衔接资金超200亿元,年均增长1.2%。

  二是强化产业带动。优化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支持培育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始终保持60%以上。支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个、农业产业强镇43个、“一村一品”专业村308个,并健全联农富农惠农机制,切实以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会同部门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明确要求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产生。累计制定出台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制度14个,构建覆盖资金分配下达、使用执行、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以工代赈和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4项任务全部获评A(优秀)等次。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将各级衔接资金项目全部纳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监管,对资金“流量、流速、流向”进行全面监督,完善预警提示功能,及时填报更新项目信息,提升资金监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开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加快项目实施和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支出进度大幅度提升。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开展跟踪监控、事后实施全面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推动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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