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背景下,我省推动绩效评价工作从“事后评价”向“事前防控”转变,近期出台《省级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规程(试行)》,通过规范事前绩效评估操作,构建“先评估后决策”机制,从源头严把财政资金使用关,确保资金精准投向惠民促发展领域。
《规程》明确,评估对象为下一年度新增专项,围绕立项必要性、实施方案可行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关键维度开展系统评估,逐项细化审核新增立项的成本测算依据、绩效目标量化程度等内容,确保评估精准高效。针对到期拟延续的专项,构建“事前评估+事后评价”复合型评估模式,重点结合往年资金使用绩效、政策目标达成情况以及管理薄弱环节,杜绝资金投向低效项目,严防资金浪费。
为充分发挥事前绩效评估实效,《规程》将评估环节提前至预算编制前,推动绩效管理关口实质性前移,确保评估分析更深入、提出建议更具针对性。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针对各类专项精准提出资金安排建议、绩效目标优化方向和项目管理改进措施,形成“评估—反馈—优化—提升”闭环管理。对不符合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要求的项目,明确建议实行“一票否决”,确保财政资金优先投向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民生短板等重点领域,切实提升绩效管理效能,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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