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民生安居梦!“十四五”投入超百亿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来源:综合处 时间:2025-12-16 16:16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民生保障重点,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并统筹安排省级资金共112.3亿元,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切实保障群众安居需求。

  优化补助机制:

  实行奖补结合,一方面根据各市、(县)区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任务量和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补助,向任务重、财力弱地区倾斜。另一方面,实施正向激励,每年安排部分补助资金,用于奖补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以激励各地扎实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加强绩效评价: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常态化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绩效评价,明确资金拨付、项目进度、群众满意度等量化评价指标,动态跟踪监测,强化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形成良性循环。我省连续多年在财政部绩效评价中获优良等次,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强化资金监管:

  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预算一体化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实现从中央到县级直达,简化拨付流程,并通过对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监控,督促各地加快支出进度,杜绝资金违规使用。

  通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为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稳步推进提供坚实财政保障,推动住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群众居住条件持续改善。“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开工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29万套,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约32万户;改造老旧小区0.92万个,惠及居民140万户;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8万套,帮助近50万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实施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开工(筹集)安置房4万多套,改造城市危旧房987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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