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入汛后多轮台风及暴雨对我省造成的影响,省财政日前下达一批资金支持水毁公路应急抢修和自然灾害救灾。
一是下达4000万元,支持汛期水毁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应急抢修,及时恢复和保障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水毁公路“随断随抢,随抢随通”。救灾资金重点支持灾毁损失严重的县(市、区),保障完成至少23处普通国省道及125处农村公路的应急抢修保通,清理公路塌方数大于48.91万立方米。
二是下达2000万元,支持各地应对“凤凰”台风、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并做好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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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