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通知》,突出数字赋能,围绕源头控管、收缴行为、票据使用和日常监管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旨在依法依规做到“应收尽收、不乱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源头控管方面,全面推广电子缴款书。升级后的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现“缴款通知书、非税电子票据”两票合一,全链条有标准规范,要求各级执收单位2025年底前全面使用,提升缴款取票便捷度。同时,动态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库,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核查合规性,清理问题项目,确保征收项目合法、规范、透明。除涉密项目外,非税收入项目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杜绝“隐形收费”。
收缴行为方面,所有非税收入项目全面纳入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统一收缴,实现电子化全覆盖。严格按政策执行收入分成,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缴入相应级次国库。明确 “四个不得”,包括不得将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非税收入范围外资金缴库,不得借盘活资产名义虚增收入,不得违规计提专项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及逐利罚款。
票据管理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的财政票据监管规则库,运用大数据分析比对,实现财政电子票据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智能监管。持续清理纸质票据,对使用失效纸质票据的单位责令整改。推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跨省报销等便民应用试点,拓展电子票据应用场景。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执收单位督促指导,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同机制。各单位加强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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