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探新路 “自审自发”提效能——福建省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纪实
来源:债务处 时间:2025-09-29 10:50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政府拉动投资最直接、最有效的政策工具之一。2024年12月,国务院出台《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将福建省纳入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范围。紧抓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改革契机,福建省试点先行,“摸着石头过河”,积极探索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科学管理新路子。

  “摸着石头过河”必须有科学理念、正确方法。今年3月,福建为全省专项债券科学管理立下规矩——印发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工作方案,聚焦优化管理机制、严格审核标准、加强发行使用、强化绩效管理等方面发力,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新机制。

  截至8月底,福建省已审核通过2批准备项目清单共1501个项目,涵盖公路铁路、保障性住房、教育、文化、农林水利等领域,“自审自发”2批专项债券共828.73亿元,其中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133.97亿元。

  优化管理机制,形成全省统一滚动项目清单

  今年二季度以来,福建省发行龙岩市本级专项债券项目7个,发行金额25.61亿元,截至8月末支出进度达94.5%,没有一个项目因建设进展缓慢或专项债券资金沉淀等申请调整资金用途。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专项债券项目“高效运转”的核心支撑,在于财政部门积极做实前期工作,有效提升项目储备质量。

  “靠前发力才能助力项目落地提速。”福建省财政厅债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以龙岩市为例,通过建立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和地方配套资金论证工作机制,结合资金用途调整指引的约束要求,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拼盘、财政承受能力和项目绩效进行了充分论证与综合评估。

  事实上,早在今年5月份,福建省财政厅就会同省发改委制定印发了《福建省专项债券使用调整指引》,聚焦专项债券调整的全流程环节,从前提条件、审批程序到后续管理予以全面规范。

  这份指引明确,要坚持专项债券用途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原则,还列举了允许调整的情形,强调要加强用途调整后的监督管理,严格调整后的使用投向,明确定期督促的主体和职责,限定最长使用期限,确定违规调整责任。

  “对调整规模大、频次多、调整后仍未能及时支出的地区和部门,我们将强化规范约束,引导专项债券资金需求与项目建设工期相匹配、与自身偿还能力相适应。”福建省财政厅债务处有关负责人说,这些举措的出台,旨在防止各地出现随意申报项目、通过调整兜底的依赖思想,实现项目建设需求与资金有效使用“双保障”。

  除了进一步督促资金需求合理化,在专项债申报审核流程方面,福建也进行了新探索。

  一方面,增加审核频次,实现项目申报常态化。将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审核频次由以往每年2至3次,增加到每季度1次、每年4次,便于各市、县(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常态化开展项目储备和申报。同时,定期开展项目动态审核和债券资金滚动分配发行,稳定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预期,压实项目各阶段实际资金需求,有效防止资金闲置,力争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

  另一方面,突破年度限制,实行一次审核管全程。将审核通过的所有专项债券项目纳入全省准备项目清单统一管理,并在打通续发项目“绿色通道”的基础上,打破以往审核工作中的年度限制,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可进可出、滚动管理。对于已纳入准备项目清单的项目,在国家政策和项目要素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以后年度无需重新申报审核,全面保障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需求,确保不出现“半拉子工程”。

  严格审核标准,强化项目融资收益平衡要求

  在福建省,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显著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和灵活性,提升了审批效率,一定程度减少了“资金等项目”等问题。

  2024年立项的南平市邵武市竹立方竹材生产基地项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立项到资金支出,项目建设落地持续按下“加速键”——2024年底前完成用地、规划等相关审批程序,并完成项目第一期的招投标工作,进入施工准备阶段;今年2月,在申报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时,由于项目成熟度高,顺利通过新建项目审核,纳入全省准备项目清单;今年5月,发行专项债券7000万元,债券资金一经下达,立即形成实物工作量;到今年8月末,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

  如何确保专项债既用得快,也用得好?福建省持续在优化审核程序方面做文章。

  “我们将项目审核流程由以往市县—省级—国家两部委3级审核减至市县—省级2级审核,缩短申报链条,简化管理程序,降低沟通成本,提高审核效率。”福建省财政厅债务处有关负责人说,省级财政与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主管部门分工协作,积极指导各地主动谋划项目、做好前期工作,既确保项目符合国务院规定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和资本金行业范围“正面清单”要求,又推动项目实现融资收益平衡。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灵活性和自主权,加强准备项目清单分类管理,在项目成熟度审核环节区分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优化评审标准,强化评审结果应用,精选严选成熟度高、支出进度快、能尽快形成有效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坚决杜绝过度包装、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不足、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盲目上马。

  债券资金使用更加高效,还得益于数字赋能的信息化优势。

  记者了解到,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等信息系统,福建省深入运用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立了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与资金需求申报机制,首创开发专项债券项目线上评审系统,组建线上评审专家库,组织15家银行专项债券和信贷审核方面的专家,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开展纳入清单审核和成熟度审核两阶段评审,强化评审结果应用,提升项目质量,确保专项债券项目更加成熟、债券资金使用更加高效。

  加快发行使用,提高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效率

  截至今年4月底发行专项债券2800万元,支出进度30.5%,宁德市屏南县电商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展一度不容乐观。

  为此,福建省财政厅持续对该项目开展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提醒约谈,效果显著——目前,该项目支出进度已达78.5%,增幅为157.4%。

  “为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我们坚持成熟一批、发行一批,压实每批次专项债券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平衡各地续建项目与新建项目资金保障水平,做好已分配债券资金、在分配债券资金和待分配债券资金的统筹衔接,从源头上避免资金闲置。”福建省财政厅债务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托穿透式监测系统,财政部门能够实时监测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并进一步完善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通报约谈机制,对支出进度后3名的设区市和后10名的县(市、区)按旬组织当面约谈,将支出进度情况与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挂钩,督促全省各市、县(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支出进度。

  财政部最新通报显示,福建省专项债券发行进度84%,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二。

  实际上,为了提高效率,在专项债券发行前,福建省就已经做足了功课。“我们系统总结历年专项债券发行经验,综合研判债券市场利率走势,有序组织做好债券发行前准备,第一时间披露债券发行信息,提前谋划部署,提高发行效率。”福建省财政厅债务处有关负责人说,与此同时,还通过健全政府债券承销团量化考评机制,完善承销、投标、管理等3类指标,常态化开展承销团考评,鼓励承销团成员踊跃投标,优化提升承销团发行承销能力水平,积极支持全省专项债券发行。

  此外,结合市场资金充裕情况,找准最佳发行窗口。数据显示,今年1—8月,福建省已发行政府债券加权平均利率1.87%,各期限债券中标利率屡创历史新低,累计节约融资成本870.17亿元,大幅减轻了全省各级利息负担。

  在福建省,通过加强宣传公开,债券发行的透明度也在持续提升。除了严格落实财政部政府债务信息披露有关要求,福建省财政厅专门成立了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结构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根据财政部最新通报,福建省2024年度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评估等级为“优”。

  坚持绩效导向,提升专项债券管理整体效益

  2024年8月,福建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投后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加强专项债“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着力做好风险防控“后半篇文章”。

  强化投后管理,效果立竿见影。去年8月份,南平市顺昌县专项债券资金形成资产的登记率不足50%;严格按照投后管理要求切实加强专项债券形成资产的登记管理后,截至今年6月底,该县共投入专项债券资金65.79亿元,已登记相应资产金额64.13亿元,占比达97.5%。

  “从本质上来说,强化投后管理能够有效驱动项目运营规范化。”福建省财政厅债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出台专项债券项目投后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省财政厅还组织开展投后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抽查,确保相关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摸清全省所有专项债券项目投入产出的“家底”。同时,结合财政部专项债券资产管理有关要求,围绕明确责任、分类管理、保障安全等3个重点,通过分清权责优化项目运营模式,通过确定权属加强资产登记处置,通过归集收益提高自身偿债能力,把投后管理这一“后半篇文章”做得更扎实。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让“钱花在刀刃上”,推动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在专项债券的管理过程中,福建省坚持注重绩效导向,特别是首创实施了政府债务管理整体绩效评价。

  这种全链条预算绩效管理,从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源头贯通至债券资金支出末端——

  在项目申报前,督促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高度关注实施必要性和收益性、投资合规性和成熟度、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以及偿债计划可行性等,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纳入清单的必备条件,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安排债券资金的前置条件;在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穿透式实时监管、及时纠偏,对绩效目标严重偏离的暂缓或停止拨款,甚至追回资金并按程序调整用途;在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后,组织开展重大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实施政府债务管理整体绩效评价,切实将评价结果与后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挂钩,有力传导评价结果应用作用,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机制,实现向管理要效益。

  “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福建省财政厅债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用绩效意识统领各项工作,全面释放专项债能效,更好助力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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