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下达3.9亿元,对《福建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20—2025年)》及其中期调整方案中符合条件的23个渔港建设项目给予补助,单个渔港最高补助金额达7900万元。
自2020年我省全面实施渔港建设规划以来,一套“分类补助+正向激励”组合政策持续落地见效。针对不同类型的渔港项目,实行差异化补助,其中新建渔港项目按核定总投资的65%补助,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类渔港项目按60%补助,有效保障各类渔港建设需求。同时,为加快项目落地进度,我省还对按期开工、符合规划要求与建设标准的渔港项目,额外给予年度总投资3%的正向激励,充分调动各地推进渔港建设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省财政累计下达29.2亿元,支持131个渔港完成建设或升级改造。这些渔港不仅成为全省渔船的“安全避风港”,有效提升了台风等灾害天气下的渔业防灾减灾能力,更通过完善码头、仓储、补给等配套设施,为渔民作业、水产品集散提供便利,助推我省渔业向现代化、集约化方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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