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500万元,按照每个托位0.5万元补助标准,支持改造新增幼儿园托位,以更好满足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需求。
补助资金用于改造托位所需的设施设备、教具,以及进行必要的托位功能完善等。今年,我省加快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将改造一批公办幼儿园增加托位项目纳入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财政补助,支持各地增加托位,缓解托育难问题。
托位改造瞄准公办幼儿园空闲学位,通过功能改造将闲置区域转化为适合3-6岁儿童的托育空间。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涉及省直和福州、漳州、泉州、莆田等设区市共43家公办幼儿园,合计改造新增1000个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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