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五”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期收官的关键节点,省财政厅等六部门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全面提升项目实施效益和资金使用绩效,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聚焦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严密的管控体系。项目筛选上,健全完善项目库,明确衔接资金支持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建设上,推行项目清单化,明确各县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确保进度全程可追溯;建立责任人制度,倒排工期全流程督办,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公示上,全面推行“资金政策、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六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靶向式资金提速,全力保障乡村振兴项目落地。资金拨付方面,明确刚性支出节点,要求往年未支出资金7月底前清零,当年下达资金7月中旬前支出60%、9月中旬前支出 80%、12月中旬前全部支出。资金支出方面,通过财政部门按月调度、主管部门跟踪督导、项目数据实时更新的协同机制,确保资金拨付“一路快跑”。资金监管方面,强化绩效管理,科学设置量化目标,引入第三方评估提升监控水平,让资金用在关键处。同时,对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行等全链条动态监管,项目验收后及时确权录入系统,强化资产运行监测,让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