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规模1个月左右!我省建立医保基金预付制度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25-07-01 17:12

  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制度,以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

  预付金由医保部门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可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周转支出,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

  各统筹地区可以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建立医保基金预付金制度。制度建立后,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向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进行申请,由医保、财政部门根据医保基金平均支出情况等合理确定预付金规模,并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综合评价、信用评价、药械货款直接结算等情况进行调整,预付规模1个月左右。

  医保基金预付金制度的建立,旨在缓解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压力,激励定点医疗机构更好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进一步增强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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