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短板,落实分级诊疗,推动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2021—2025年,我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建设,五年累计下达补助资金4.24亿元。
对通过创建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所补助30万元;达到推荐标准的,每所额外补助70万元。通过奖补方式,鼓励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指南,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础设施设备,进一步对业务用房、床位设置、设施设备、人才培养等资源提档升级,加强医防融合,着力改善居民就医条件和环境。
截至目前,全省县域医共体内已有超84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占比约98%,其中25%达到推荐标准,超额完成2025年底前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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