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厦门润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6-02-03 17:28

闽财委审厦〔2026〕4号

 

厦门润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厦门润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厦门润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事务所的股东如下: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籍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年)

苏昌鹏

350200471530

中国(内地)

否

否

否

10.9

10.9

是

是

郭卫琴

350200350010

中国(内地)

否

否

否

7.2

7.2

是

是

邢婷婷

350200350009

中国(内地)

否

否

否

16.7

16.7

是

是

李春华

350200190821

中国(内地)

否

否

否

33

27.4

是

是

陈宏慧

350200051550

中国(内地)

否

否

否

10.9

10.9

是

是

三、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为苏昌鹏。

四、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五、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不含证券/期货业务)。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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