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及省级在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自2015年以来,中央及省级持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对入选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给予专项资金扶持,重点支持搭建综合型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等。该项资金切块下达示范县后,由各示范县根据示范县创建要求及当地实际自主安排,具体补助政策可咨询相关示范县商务、财政等部门。
2.对电商支持农产品销售有哪些奖补政策?
答:省级财政对2020年首季度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照销售额的1.5%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山区市按申报条件75%执行,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申报条件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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