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基层干部群众更直观、便捷地了解财政支农政策,省财政厅在微信公众号推出“2020年财政支农政策简答”栏目,陆续发布有关财政支农政策内容,共24期110个具体问题。
重点生态公益林补贴
-第4期-
一、重点生态公益林是否有补偿措施?
答: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对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给予补助。省政府实施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筹集的补偿金并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一并管理使用。
二、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4295万亩,经济林、竹林每年每亩补助22元,乔木林和其他林每年每亩补助23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每年每亩22.75元(其中经济林、竹林21.75元)、公共管护支出每年每亩0.25元。
三、重点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支出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公共管护支出每亩0.25元,由省级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林保护宣传、监督检查、评价、监测以及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支出。
四、国有单位管理的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如何分配?
答:管护补助支出每亩22.75元(其中经济林、竹林21.75元),国有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林权所有者经济补偿和国有单位管护支出。其中:山权、林权均属国有的,全部用于国有单位管护支出;山权属集体、林权属国有的,用于林地所有者经济补偿不低于30%,其余用于国有单位管护支出;山权、林权均属集体的,用于所有者经济补偿不低于70%,其余用于国有单位管护支出。国有单位管护支出用于公益林有关的管护人员劳务补助、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区道路维护等的支出。
五、集体、个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如何分配?
答: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林权所有者经济补偿、村集体组织监管费和直接管护费支出,具体分配办法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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