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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
(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
闽财会〔2019〕12号
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财办会〔2019〕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报名对象请于2020年2月1日前(以我厅实际收到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为准)将申请表、报名信息统计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笔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91-87097147
传真:0591-87097631
电子邮箱:fjczkj@126.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 号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
2.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培养(高端班)申请表
3.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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