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规〔2025〕7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省属有关单位(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福建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建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1月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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