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通过强化政策引领、深化产销对接、健全长效机制等举措,推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7.81亿元,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消费帮扶作用。
强化政策引领:每年印发专项通知,要求各采购单位预留年度农副产品采购总额的15%,专门用于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通过明确刚性采购份额、压实工作责任,以制度化举措保障脱贫地区农产品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深化产销对接: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设立“福农优品”、宁夏回族自治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等专区,鼓励各单位利用工会福利、食堂采购等渠道,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提升帮扶质效。
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采购帮扶机制,指导各级预算单位在“832平台”开通账号,扩大覆盖面。通过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采购份额预留、填报和执行工作,推动预留份额转化为实际采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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