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期100亿元!我省新设两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
来源:企业处 时间:2026-03-12 16:56

  在此前已设立三期共280亿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的基础上,今年我省新设两期专项贷款,每期规模100亿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降本融资、扩大研发、转型升级。

  贷款支持对象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含生产性服务业)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予以年化1%贴息补助,其中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按实际执行,超1年按1年计算。贴息实行“先贴后补”,银行放款时直接扣减贴息。

  企业可通过 “金服云” 平台直接申请,也可向合作银行申请,由合作银行协助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

  合作银行 

  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等省内分支机构,以及兴业银行、福建省农信系统、厦门国际银行、福建海峡银行、泉州银行、厦门银行、福清泰隆村镇银行等省内法人银行。

  政策衔接 

  对已获得前期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使用可贴息贷款额度未超过20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请后一期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但各期累计使用可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对已获得前期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累计使用可贴息贷款额度未超过50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请后一期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但各期累计使用可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对2025年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视同于新认定企业,重新计算其可贴息贷款金额,符合条件的从2026年起可继续重新申请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单户可贴息贷款金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和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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