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省级财政延续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26年至2028年,每年资金规模以2025年度的1.3亿元为基础,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审计、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调整,用于支持我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
新一轮专项资金紧扣“提升文化影响力、展示福建新形象”这一中心任务,着眼打造文化繁荣新地标,统筹支持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支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更多“闽派”文化品牌;支持一批区域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支持打造“文化+百业”大文章,促进文化与农业、科技、旅游、体育、金融等跨界融合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