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亿元奖补资金助力“电动福建”建设
来源:企业处 时间:2025-09-17 10:32

  近期,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1.26亿元,聚焦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动力电池等核心领域实施奖补,推进“电动福建”建设,为全省绿色低碳转型注入强劲动力。

  在产业发展层面,政策精准发力推动产业链协同与产能释放,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依据产能利用率与产量增长双重指标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激励企业提升运营效率、扩大生产规模;同时针对产业链配套招商设置奖励,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企业三年内新引进单家企业年配套规模5000万元及以上的,单家年度奖励最高1000万元,新引进的智能网联汽车配套企业根据配套规模给予分档奖励,最高200万元,持续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能力,夯实产业发展根基。为加速电动化技术落地,政策大力支持示范项目与试点建设,拓宽应用场景,对获批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地市给予1000万元专项奖励;在重点区域与特殊场景,鼓励企业与推广应用单位在景区、厂区、港区、物流园区等区域联合打造新能源装备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对示范项目中单个推广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且交付使用的,按最高合同金额的5%给予生产企业奖励。

  补能基础设施是电动化推广的关键保障,政策针对性加强岸电一体化与充换电设施建设支持,对配套服务电动船舶示范项目的动力电池充电设施,按功率分级给予补助,最高50万元,有效解决电动船舶补能难题。同时,支持动力电池租赁企业做大做强,对在购买和使用环节开展动力电池租赁等业务,按每千瓦时30元给予补助,助力构建便捷、高效的补能与电池服务体系。创新是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政策通过多重奖励激发企业与机构的研发热情,新能源汽车企业新开发车型根据车型类别与销量达标情况,给予100万~ 200万元新产品开发奖励;对引进的央属高水平电动船舶研发机构,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分别奖励200 万、300 万元,全方位推动技术突破与产品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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