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涉税那些事之社会团体篇 | 评审服务、活动策划服务……哪些行为要缴税?
来源:非税处、票据所、省税务局 时间:2025-05-29 16:17

  一直以来,事业单位在处理涉税业务过程中误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帮助单位正确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规范处理涉税业务,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税务局分别聚焦高校、医院、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分类梳理了相关涉税业务解答。 

  评审服务、活动策划服务……社会团体哪些行为需要缴纳税款呢?↓↓↓

  1.社会团体接受捐赠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发票?若接受捐赠附带提供有偿提供服务等应税行为,则应根据提供服务等应税行为的具体内容适用增值税税目征免税。

  2.社会团体承办培训、会议等取得收入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发票?承办学术培训、会议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承办会议按照现代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承办培训按照生活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教育服务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3.社会团体提供评审服务、出版服务、活动策划、技术咨询取得收入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评审服务、出版服务、活动策划、技术咨询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分别按照现代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现代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4.社会团体获得政府的财政补助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是政府购买服务,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确定税目、税率,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5.社会团体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取得收入(例如:合同款、服务费)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发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确定税目、税率,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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