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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严格审核,并报请省政府同意,今年省级共新增延续设立11项专项资金,资金规模约40亿元,涉及教育、农业、就业等重点领域。
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省每年开展新设专项资金审核,重点聚焦专项资金设立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包括资金使用是否围绕省委和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立项程序是否规范等。审核结合绩效评估结果,加大资金统筹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省委和省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和民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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