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水利(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支行:
为了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福建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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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福建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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