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预算处 时间:2025-05-05 16:21

各市、县(区)财政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修订后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4月1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