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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修订后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4月1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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