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确认李萍等15位同志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1-12-22 18:20

闽人社批复〔2021〕674号

省会计职改领导小组,有关设区市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请授予刘立泳等15位同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闽会职办函〔2021〕3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2021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李萍等15位同志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1年11月28日,现予公布。

  附件:李萍等15位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19日


附件


李萍等15位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福建省教育厅(1人)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萍

  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1人)

  福建省血液中心:黄东平

  三、福建省林业局(1人)

  福州植物园:李庆晞

  四、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人)

  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陈全福

  五、福建师范大学(1人):刘立泳

  六、福建中医药大学(1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林燕

  七、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人)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钟炳贤

  八、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人):陈逢淮

  九、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1人)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陈裕平

  十、福州市(2人)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梁德仪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廖联辉

  十一、厦门市(4人)

  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梁志刚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余宛霖

  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庄宜彬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林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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