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生育关怀和家庭健康促进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计生协制定了《福建省生育关怀和家庭健康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对《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原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期已满。为加强我省生育关怀和家庭健康促进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计生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十九条。对我生育关怀和家庭健康促进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和使用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等方面作了规定和要求。
第一条至第五条,对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依据、管理和使用原则,各级财政、计生协的管理职责等进行规定。
第六条,界定专项资金用途。
第七条至第九条,明确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对专项资金审核程序、时限要求、下达程序和使用管理等作出规范。
第十条至第十六条,对预算绩效管理、财会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对解释权归属和办法施行时间等进行了规定。
三、主要亮点
(一)规范资金分配方式。明确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分配时,金秋助学、暖心家园、家庭健康服务阵地等资金依据实际补助人数(个数)及补助标准测算分配;其他资金分配因素包括需求、财力、绩效因素,权重分别为60%、10%、30%。需求因素主要参考工作任务、补助对象数量等指标;财力因素主要参考各地财力状况分档等指标;绩效因素主要参考绩效管理结果或其他体现成效的指标。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及权重,可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专项资金总体规模适当调整。省本级项目经费主要根据工作任务、项目数量等需求因素分配。
(二)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生育支持行动、生育关怀行动和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相关的支出。包括开展生育政策宣传倡导、优生优育指导、青春健康教育等生育支持行动项目,金秋助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紧急扶助及慰问等生育关怀行动项目,以及家庭健康指导、咨询、教育、服务等家庭健康促进行动项目。
(三)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要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级计生协应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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